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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土资源部《关于推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的指导意见》全文
(摘自中国国土资源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国土资源局,解放军土地管理局,中国地质调查局及部其他直属单位,各派驻地方的国家土地督察局,部机关各司局: 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是生态文明建设的根本之策,是新型城镇化的战略选择。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土地节约集约利用,针对我国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处于经济增长换挡期、结构调整阵痛期、前期刺激政策消化期三期叠加的阶段特征,对大力推进节约集约用地提出了新要求。近年来,各地采取措施推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取得了积极进展,但是,土地
2014-11-07
中国人民银行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做好住房金融服务工作的通知
(摘自人民银行网站) 为进一步改进对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金融服务,继续支持居民家庭合理的住房消费,促进房地产市场持续健康发展,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大对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金融支持 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按照风险可控、财务可持续的原则,积极支持符合信贷条件的棚户区改造和保障房建设项目。对公共租赁住房和棚户区改造的贷款期限可延长至不超过 25 年。进一步发挥开发性金融对棚户区改造支持作用 ; 对地方政府统筹规划棚户区改造安置房、公共租赁住房和普通商品房建设的安排,纳入开发性金融支持范围,提高资金使用效
2014-10-11
住房城乡建设部通知要求 推进保障房建设实施绿色建筑行动
(摘自 住房城乡建设部 门户网站)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绿色建筑行动方案的通知》要求,住房城乡建设部日前下发通知,要求各地积极推进在保障性住房建设中实施绿色建筑行动,同时具备政府投资等4项条件的率先实施。 通知要求各地要本着经济、适用、环保、安全、节约资源的原则,统一规划,精心组织,分步实施。2014年起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及省会城市市辖区范围内的保障性住房,同时具备政府投资、2014年及以后新立项、集中兴建且规模在两万平方米以上、公共租赁住房(含并轨后的廉租住房)4项条件的
2014-01-28
住房城乡建设部 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公共租赁住房和廉租住房并轨运行的通知(建保〔2013〕178号)
(摘自中国政府网) 各省、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财政厅、发展改革委,北京市住房城乡建设委、财政局、发展改革委,上海市城乡建设交通委、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财政局、发展改革委,天津市城乡建设交通委、国土资源房屋管理局、财政局、发展改革委,重庆市国土资源房屋管理局、财政局、发展改革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财务局、发展改革委: 根据《国务院批转发展改革委关于 2013 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重点工作意见的通知》(国发〔 2013 〕 20 号)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和管理的指导意见》(国办发〔
2013-12-10
国家将对新增建设用地实行总量控制
(摘自人民网) 据国务院法制办网站消息,为了贯彻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的基本国策,促进节约集约利用土地,国土部起草了《节约集约利用土地规定 ( 草案 ) 》 ( 征求意见稿 ) ,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规定》提出,办法明确,国家对新增建设用地实行总量控制。下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新增建设用地总量不得突破上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控制指标。 国土资源部指出,国家实行土地使用标准控制制度。国土资源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禁止用地项目目录》和《限制用地项目目录》、工程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指标、工业项
2013-11-11
市政府第25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主城区教育用地规划标准调整情况的报告》
(摘自重庆市政府网) 10 月 10 日 , 市长黄奇帆主持召开市政府第 25 次常务会议 , 审议通过了《主城区教育用地规划标准调整情况的报告》。会议指出 , 基于直辖以来重庆教育事业的快速发展 , 并结合人口发展趋势 , 未来我市主城区教育用地规划标准将作相应调整 , 提高教育资源的使用效率和土地利用效率。会议指出 , 主城区现有各类学校将不作大的调整 , 新增学校将主要布局在新建城区 , 尤其是规划建设的一环到二环之间的 21 个大型人口集聚区以及公租房小区 , 各类学校一定要同步配套到位。新建中
2013-1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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